【勞動新手村】

你有拿到薪資單嗎?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要有什麼

分享:

【勞動新手村】

你有拿到薪資單嗎?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要有什麼

案例
  綸綸在連鎖燒肉店打工,薪水店長算好後公司就會匯款,只是綸綸覺得薪水怪怪的,明明有時會被排10個小時的班卻沒算到加班費,問了店長,店長說他就只是把資料KEY到系統而已,也不知道是怎麼算的。
  直到店長聽說綸綸要檢舉公司沒給薪資單,被區經理找去訓話,回來便罵了綸綸一頓。店長說,只要勞工提出申請,公司就會給薪資單,公司才不會違法,叫綸綸不要無事生非。
  真的是這樣嗎?
  《勞基法》第23條第1項:「工資之給付,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,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,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;按件計酬者亦同。
  法律上提到的「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」,就是我們說的薪資單。2016年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修法,增加了相關規定,要求公司必須要在給薪的同時把薪資單給勞工。這是因為職場上經常發生計算薪水的爭議,若雇主又拒絕說明薪資細項為何,在職場的勞工又不大可能透過法律訴訟來確認薪資明細及內容,因此用法律來規定雇主有主動提供薪資明細的義務。
  而這項規定不是寫好玩的如同勞基法第29條應給獎金,雇主若是未依法提供薪資單,依法可以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鍰。
Q:雇主應該在什麼時候給薪資單呢?
A:在「約定固定發工資」時就必須要同時提供,例如若約定每月5號發前一個月的薪水,那在5號的時候同時,雇主就必須提供薪資單給勞工。
Q:薪資單上面只寫了總金額可以嗎?
A:不行,法律有規定特定的項目都必須要載明(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§14-1、《勞動基準法》§38),一定要載明「工資各項目之給付金額」,包含了工資的基礎、平日加班費、休息日加班費、國定假日加班費、特休未休的代金,以及代扣勞健保的金額等等。
Q:如果雇主沒有主動給薪資單,有跟他要才會給,這樣可以嗎?
A:不行,勞動部以及地方主管機關有明確解釋,雇主必須要主動提供才行,如果像是本文案例要申請才會提供,仍然是違法行為。
Q:薪資單一定要給紙本的嗎?很容易搞丟耶。
A:雇主用電子傳送,像是用Email、Line、公司內網查詢資料等方式也可以,重點是必須要是勞工「可隨時取得及得列印之資料」,如果雇主拿薪資單給勞工簽名後就會收回,或是只公布在當事人不知道帳號密碼的內網,那仍然是沒有提供。
Q:嗚嗚雇主明明就沒給薪資單,卻騙勞檢員說有給,還作了一份假的,要怎麼辦?
A:偽造的情形難以查證,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時,最好也檢附公司拒絕提供的紀錄等事證;不過更有效且實際的做法是,透過工會的集體行動來爭取。一個人沒拿到薪資單可以說是個案,一群人都沒拿到薪資單,總不是個案了吧。
1.105年12月6日勞基法第23條第1項修正立法理由:「一、鑑於雇主短付工資等爭議頻仍,為使勞雇雙方權利義務更加明確,並使勞工得以掌握關於工資之完整資訊,爰於第一項增訂雇主應提供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之規定,其包含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、延長工作時間時數之金額、休假、特別休假及其他假別之金額及其計算,及其他法律規定之項目(包含:勞工保險費、全民健康保險費、職工福利金等),將明定於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予以規範。」
2.勞動部,「發薪日記得也要提供薪資單!勞基法規定雇主應按時給付工資,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。」,2022/3/18,網址:https://www.mol.gov.tw/1607/1632/1640/49204/post
3.台北市政府勞動局,「勞動基準法第23條新規定,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給勞工,「各項目」應該要包含哪些項目?」,2018/10/19,網址:https://bola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FDEDF5DCB0A26A46&sms=87415A8B9CE81B16&s=F7AE8B891227756F

相關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