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福公司於110年5月間,因Covid-19疫情升級至三級警戒,民眾居家以致賣場及物流工作量暴增,以及不時傳出職場感染而使員工人心惶惶,故祭出員工染疫補償,110/5/28公告除原有之團險外並加買防疫險,員工因公居隔或無論公私染疫期間,均不扣工資,並提供慰問金一月薪資;後續6/3並追加公告兼職與正職員工待遇相同。該公告迄今仍於分店張貼。
但是今(111)年起Covid-19疫情開始社區流行,員工居隔及染疫人數大幅增加,員工想按前開公告申請相關理賠時,受到主管刁難送件,或理賠拖延;員工想併同申請勞保時,公司亦拒絕提供職業傷病申請書,故家福關係企業工會於7/8假家福桂林店門口召開記者會,要求資方履行公告給付項目。
家福公司記者會後回應,前開公司公告僅適用於三級警戒期間;勞保申請係因勞保局案量過大審核較慢,『尊重工會意見表達』。另,資方於8/5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會議,提出4/22防疫措施公告,主張111年防疫相關措施已另有公告,取代110/5公告,拒絕工會訴求。